第200章 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(1/ 2)
霍光走路总是低着头的,登上朝堂时,脚要踩在固定的位置,如此方能感到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中。
他不知道这是自己几岁养成的习惯,或是五岁,或是八岁,反正在他十多岁,跟着父亲霍中孺在河东郡平阳侯国的传舍见到兄长的那天,霍光便有这毛病了。
霍去病,那是睥睨天下的骠骑将军,年仅十八岁时,便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,斩捕首虏过当,再冠军,封冠军侯。自有汉以来封侯者不计其数,多是以县名侯,鲜少有以侯名县者,又听说骠骑将军是河东人,遂成了河东少年崇拜的偶像。
霍光和同乡伙伴日常的游戏,便是骑着竹马模仿汉匈战争,为了谁扮演骠骑将军争论不休,身材矮小的霍光一般只能当匈奴兵,被骑着竹马的人驱赶追逐。
当得知这位名扬天下的大将军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时,他是不敢相信的,在平阳传舍里,兄长身上散发的光芒如此耀眼,让腼腆的霍光抬不起头来。跟在他身后时,也是亦步亦趋。只有地上那些熟悉的砖缝,才让霍光知道这不是做梦。
“为何走得这么小心翼翼?”兄长似乎发现了他这个毛病。
“因为怕走错路。”霍光讷讷回答。
兄长没有像父亲那样呵斥要他改掉,而是拍了拍霍光的头:
“极好,你这性子,适合呆在陛下身边,陛下最不喜欢别人踏错步,走错路。”
等兄长出征归来时,还真将他带到了长安,进了未央宫,先任郎官,随后迁任各曹官、侍中等。
兄长青年早逝后,庇护霍光的大树没了,他的步伐变得更加小心,在以暴戾多变出名孝武皇帝身边,出则奉车,入侍左右,小心谨慎,未尝有过,甚见亲信。
别人总以为,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,是靠兄长霍去病,靠着卫氏外戚的身份得来的。殊不知,是靠霍光自己出入禁闼三十余年,小心翼翼的每一步,终于走到了它面前。
骐骥一跃,不能十步,驽马十驾,功在不舍,霍光并非辅政大臣里功劳最大资历最老的,也不是最聪慧高才的,却笑到了最后。
他治理天下的风格和走步一样,缓慢而稳健,不再像孝武皇帝时,驾驭龙马般恣意任性,说打大宛就打大宛,说灭朝鲜就灭朝鲜。
霍光做事都是一点点来,轻徭薄赋,与民休息,花了十年养百姓,中原不闻征战之声。却也没听儒生胡扯过分保守,他提前数年派傅介子使西域,一点点试探进取,维持开拓与国内民生的微妙平衡。
如此细微的统治需要耗费巨大的精力,霍光每天的工作量,绝不比日夜批阅一百二十斤的秦始皇少,每次回到家中时已经很晚,甚至都不回家,直接在尚书台凑合一夜,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了解昨夜可有急报传来。
偶尔回家时,霍光也没工夫管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比如为何家里的奴仆在这寒冷的夜里,还要往地上撒木炭,只留了一条道让他走进去。
家里发生的一切,都只能由家丞简单地禀报:“大将军,近日霍云君子制了丝帛飞鸢,带着小淑女在院中玩耍,冬日严寒,地面湿滑,夫人让奴仆夜铺木炭木屑防止结冰,明日一早扫掉。”
飞鸢风筝,这是近来长安富贵少年中很流行的游戏,都怪那西安侯任弘在乐游原上闹出的大新闻,轻侠少年都很想过一把驾驭雷电的瘾。
不过他们都是赶着天气晴朗时在长安郊外玩耍,唯独霍光家占地广大,霍光另一位兄长的孙子霍云便带着霍成君在院内厮混。
据说飞鸢的制作之术,还是霍云派人上门找西安侯手下的门大夫教的,两个月前那小小的不快,似乎烟消云散了。
也对,毕竟只是个老仆受了点委屈而已。
但说起来,霍光也发现,近来长安少年骑竹马时喜欢扮演的人,不再是当年的卫霍,而变成了某位单骑上天山,一人灭一国的家伙。
为此而点了自家牛尾巴,或扯着风筝上天想要掌控雷电的孩子还真不少。
不过在家丞继续禀报,说白天霍云和成君扯着风筝线满院子乱跑时,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女婢,害得风筝线断了扰了两个孩子的兴致,女婢就被夫人处以家法打了一顿轰出家门时,霍光皱起眉来,但也只说了一句:
“知道了。”
走到寝室时,霍光脱掉了鞋履,然后亲自动手,将它们整整齐齐拜访在门槛外,鞋尖对准外面,两鞋呈三十度夹角,中间要留巴掌大的空间,不能多也不能少。
进了门后,一般富贵人家,奴婢定要过来帮主人更衣,可霍家却没有。
霍光不喜欢别人触碰,凡事都要自己来,他一件件脱了裘服、深衣,在空荡荡专门为他留的木架上慢慢挂好。一定要排好顺序,明早从左到右穿着来,万万不能出差错,否则一整天都不自在。
等做完这些,霍光才重重松了口气,摸到榻前时,妻子已经睡去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