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五章:所谓天选之子(1/ 2)
“我是来布施的。”
在僧人的面前,李维杰一脸的虔诚跪拜。
他是一个好人,从小到大在这个镇子长大,他没有做过恶事,所以人缘极好,而且还会定期来卧佛寺这边布施。
看着他虔诚的模样,拿着布施盒子的老僧人把手掌放在李维杰的头发上,“身体健康,充满力量。”
这是小乘佛教这边在无畏布施以后,僧人给予一定的祝福作为回馈。
就像是净化了心灵一样,把恶念和邪念在这种布施的过程中一并丢去,李维杰扬起阳光的笑容重新站起身...
...
王清饰演的李维杰是一个好人,一个仅有小学学历的普通人。
但同样的,他也是作为误杀这部电影的男主角,是一个通过看电影,就策划出一场完美犯罪,险些逃脱法律制裁的超级人才。
虽然学历并不代表着什么,能够在生活的道路上始终保持学习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,但看电影就能学会各种各样的专业技能,这种事情可能吗?
当然不可能,除非是小说,要不然大家都蹲在家里看电影,岂不事事都能成。
所以,这场完美犯罪,这其中也有各种因素导致,只能说是运气所为。
但布局讲究天时地利人和,运气同样也是这个完美犯罪中,很重要的一个部分。
剧组拍摄的进度很快,大家伙都没什么事情耽误拍摄的进度,又都是老戏骨,很快拍完了铺垫的内容以后,就开始准备进入到这部电影的高潮阶段,进入这部电影的主线。
冬日的暖阳照射进温馨的屋内,李维杰一家四口正平静的坐在饭桌上吃饭。
泰王国所处的地理位置,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冬季,即使是冬天,也算是比较暖和的。
所以,即使是误杀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夏季,需要他们都穿着短袖,对于他们这些习惯了冰冷冬天的华国人来说,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。
这种天气带来的温度,放在他们那边,也就是初秋的季节,穿个短袖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在剧中,作为王清大女儿的平平穿着泰王国这边特有的校服,一边坐在饭桌边吃饭,一边看似随意的朝唐卓问道:“妈,字签好了吗?”
“签什么字?”
坐在一家之主的位置上,李维杰很有长辈气派的看向女儿。
“一个什么...夏令营,你看看。”唐卓在旁边的桌子上拿出来一份通知书,递给丈夫。
“夏令营...”李维杰一边嘟囔着,一边接过通知书准备认真阅览一遍。
但这个时候,平平忽然开口解释道:“机会难得,我们班只有两个名额,老师说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有资格去。”
不自觉的,听到她的解释,李维杰欣慰的笑起来,“原来我的女儿这么有出息啊?”
说着,他又很自豪的开口,“拿笔来!”
一边说,一边自己从衣服胸口的小袋子里拿出夹着的钢笔。
看也不看,他就准备签下自己的大名,这么光荣的事情,怎么可能不让他这个做父亲的签字?
但就在李维杰准备下手,签下自己的名字的时候,旁边,作为家庭主妇的唐卓小声的提醒道:“三天...六千铢。”
很明显,这是参加夏令营需要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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