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向坤的女朋友(1/ 2)
后海酒吧,并没有靠着海,只是酒吧背后有一条小河沟,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还算应景的名字。
李斯文现在住的这一区对于繁华的京城来说,就是一个贫民区,贫民区里的小酒吧你说能有多高档呢?比起繁华的今宵会所,那是天差地别。
还没走进酒店,一股浓烈的酒气,扑面而来,差点没把李斯文给熏昏过去,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差点把他震成了个聋子。
说实话,李斯文不太喜欢这种环境,上一世的时候,自己虽然条件受限住在贫民区,但也是一个本份老实的普通人,从来不去酒吧,娱乐场所,甚至和朋友一起聚会,因为五音不全,KTV都很少去。
上一世的自己宅的很彻底,宅的很有风格。
可能是因为上一世的自己有些微胖,性格懦弱,内心有些自卑,所以人多的地方,他都尽量避免,后来被安依文陷害,何彪派人将他撞死,父母的下半生因为他的离世,也过的凄惨无比。
不幸中的万幸,他死后遇到开业恩师,跟着师傅认真修习太和真经,踏上修仙这条路,慢慢的自己性格才开始有了变化,不再是那个懦弱胆小,觉得自己微胖就抬不起头的李斯文。
跟着师傅游历的地方多了,见的人也多了,对于各种环境都能很快适应,直到站到了琼宇大陆的仙尊神位,骨子里那种安静的性格又反现出来。
琼宇大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仙尊喜欢安静,不喜欢吵闹,没有什么特别的事,千万不要去惹这个冷酷无情的微胖界仙尊。
从普通人走到仙尊神位,让李斯文明白了一个道理,人只有足够强大,才会淡化,甚至接受自身的劣势,把相貌,身材这种以前让自己感到自卑的外在条件,彻底的转换成接受的态度。
只有当自己接受了自己,外人才不会歧视你,还会将这些缺陷,定义为你身份的特殊标志,于是在琼宇大陆,他还有一个称号,微胖界的最帅李仙尊。
嘭,嘭,嘭,一串连续的鼓点,把李斯文拉回了现实。
这个地方真的太吵了,李斯文很不喜欢的揉了揉耳朵。
“文哥,你没事吧,是不是不太适应这里的音响,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有点受不了,但来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,我还认识了他们这里的鼓手,看就是那个穿着黑色皮夹克,留着长头发的男的。”穆媛媛指着舞台上一个穿着夹克,把头甩的像波浪鼓的男人说道。
这丫头,对这间酒吧也熟,不知道来了多少次,李斯文叹了口气,看来那个叫向坤的还真是毁人不浅啊。
穆媛媛没有理会李斯文的不适应,硬拉着李斯文朝酒吧走了进去。
酒吧不大,只有一层楼,一百来平米的营业面积,没有包间,也没有单独的棋牌隔间。
大厅中央有个一米高两米宽的圆形舞台,舞台上有两位跳钢管舞的舞娘,正在随着音乐扭动着傲人的身姿。
舞台的边沿围了一群男男女女,他们高举着手里的啤酒瓶,将瓶口对准舞娘,一边倾倒啤酒,一边对着舞娘吹口哨。
其中有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拿着钱包,一张又一张的往外掏钱,把掏出来的钱丢在舞娘的身上,只不过这个男人掏出来的钱,没有一张是大额的现金,全都是一块两块的零钱,还有一些小钢镚,这样的面额,就算站在这里丢上一晚,也丢不了多少钱。
“小丫头,你看见舞台旁边,那个丢钱的男人了吗?他是不是神经病这样丢钱有什么意思,他应该直接一百一百的丢,才带劲。”李斯文调侃道。
“文哥,你说他啊。他是这一区的一个屠夫,卖猪肉的,叫猪肉王,老婆嫌弃他长的太胖,于是跟人跑了,因为他总是一身猪肉味,没有女人原意嫁给他,就连红灯区的小姐姐也不想接他的单,所以他每天晚上没事做,就来酒吧喝酒,喝醉了酒就开始往舞台上丢钱,最后求着舞娘给他摸一下,文哥我觉得他挺可惜。”
穆媛媛对猪肉王露出同情的神色。
“小丫头,这些破事都是谁告诉你的?”李斯文问道。
“向坤啊,他是这一带的扛把子,大家都叫他坤哥,手下六七个小弟,可有面子了,他知道很多新鲜事,很牛的。”
好吧,一个混社会的小混子很了不起,也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才会这样觉得吧。
对于谈恋爱智商为负数的人,李斯文也不想多说什么,因为就算他说的再多,估计穆媛媛现在也听不进去,教训她这种小姑娘越教训越反抗,反而选择沉默是最好的方法。
穆媛媛看了一圈,并没有看见向坤的身影,于是随便拦下一位服务生,请服务生把她带到向坤的酒桌。
服务生认识穆媛媛,很客气的将她和李斯文带了过去。
向坤坐在酒吧后面靠窗的那一桌,这个地方位置不错,打开窗户就能看见酒吧后面的那条小河。
河面上灯光闪烁,风景还行,只不过,向坤可不是为了看风景才坐在这里的,他是为了躲开穆媛媛才刻意选了这么个角落坐着。
其实刚才在酒吧门口他就已经看见了站在马路对面的穆媛媛,但是他不想面对她,至少今晚他还没有做好面对她的准备。
而穆媛媛看到久日未见的情郎,很是兴奋,人还没走到面前,脸就已经笑裂了,害羞的喊道:“向坤,我来了。”
“喔。”向坤扭头看了一眼穆媛媛,又转过头去,继续和兄弟们打牌。
穆媛媛心里很担心,向坤对她冷淡的态度,是不是因为她一个月都没有主动联系他了,可是她也没办法啊,她当时被弑狼组织的人绑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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